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2023年度南京大学社会捐赠类研究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2023年度南京大学社会捐赠类研究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助学金金额与名额
吴毅文助学金:5000元/人,学院可推荐1人。
孙祥祯助学金:3000元/人,学院可推荐1人。
汝立助学金:3000元/人,学院可推荐4人。
二、申请对象
2023年10月院系和学校在“网上服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模块”最终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。
同等条件下,经济困难类型为特别困难、家庭困难类型为几类特殊类型的学生优先;同等条件下,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优先。
三、申请基本条件
1.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;
2. 遵守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四、评审流程
1. 系统申请与导师审批
申请人按照《附件一》的“【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】研究生申请操作流程”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【研究生奖助学金】模块提交申请,经导师在系统上审核(见附件二)。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批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中午12:00。
2. 材料提交
电子版材料:发送至邮箱njusme_xgb@126.com,截止日期为11月8日中午12:00
1)申请人获评助学金后感言:对捐赠方的感谢、今后学习科研计划和资金用途(开头标清院系、姓名、学号),要求:1000字左右,5号宋体,行间距固定值20)。
感言命名:XX学院-XX助学金获评感言-姓名-学号
2)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表(word版),命名:XX学院-XX助学金评审表-姓名-学号
纸质版材料:提交至学院行政楼“奖学金”信箱,截止日期为11月8日中午12:00
1)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表(双面打印);
2)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(需为原件);2023级新生请提交本学期所修课程情况(写清院系、姓名、学号、课程名称);
3)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本人签字的“南京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”(如超出一页,双面打印);
4)申请人获评助学金后感言(双面打印):对捐赠方的感谢、今后学习科研计划和资金用途(开头标清院系、姓名、学号),要求:1000字左右,5号宋体,行间距固定值20)。
3. 院系评审与推荐
学院奖优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综合评审,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学校,最终是否获评以学校发文为准。
五、申请人注意事项:
1.申请理由中应包括基本的申请条件,在读学位期间政治表现、思想情况、学习生活及科研情况、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。
2. 申请人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作假,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。
3.在系统中【佐证材料】上传在读学位期间的成绩单、获得的成果首页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经济困难证明材料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柴老师:025-83685633。
附件二:奖助学金系统导师、辅导员、院系负责人操作流程.doc